中旭文化网欢迎您会员注册|会员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付华>>付华观点文章>>文章内容

公司派车规定

发布日期:2015-06-25 16:09:06 浏览次数:1663

第一条保证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工作用车。

第二条职工及其家属急病、重病的,可以派车送医院诊治。

第三条因公外出办事的,当班司机有责任按最近路线行车,不得擅自变更路线及目 的地,司机有权拒绝(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得绕道办理私事。一经查实,当事人与当班司机各罚款50元。

第四条车辆在市内使用完后要及时交还,并填写《派车单》中的相关内容,遇特殊情 况不能按时回来的,应及时电话报告,并说明原因^如无正当理由延迟交车的,每违反一次罚款当班司机50元。

第五条公务出车返回后,特别是长途出差后,当班司机要及时办理车辆交还手续, 如实填写随车《车辆使用单》,并登记《派车单》中的“返回时间”和“用车公里数”,及时检查 车况、进行清洗和补充加油。如不能按要求办理的,每次罚款当班司机50元。

第六条司机在每次完成工作任务后,必须把车辆停放在院内停车场。除因公去外 地没有返回外,车辆不准在外过夜。违者扣司机当月工资50元。如造成失窃,由司机承 担全部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赔偿。

第七条恶劣天气(雪、雾等)一律不派车。

第八条如因行政用车紧张而不能派车时,个人使用自己的私家车公出的,按公司有 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出车补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为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供版权证明,我们将立即删除!

评论(共0条评论)

匿名

验证码

评论

暂无评论!
付华
付华
助理手机:18611753046
常驻地:北京市-七台河
性别:
年龄:62岁
授课年限:31年
擅长领域:非财务经理、财务预算、
授课费用:25000元/天(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