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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产品在企业内部联络

发布日期:2015-07-09 11:43:07 浏览次数:865

为了严格执行买卖合同和技术协议,制作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加强合同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各营销部、技术部、计检部、仓储部。

第二条 内容:

(一)确认顾客与我公司有合作意向后,营销部门要向技术开发部下达通知,做技术准备。

(二)合同签订后,由营销部门负责将产品买卖合同(原件)、相关协议(原件)和顾客意见(原件)等资料归档,将复印件转生产管理部、财务部、技术部和物资部,财务部下达排产通知。

(三)各营销部门负责管理客户档案、买卖合同(原件)、技术协议(原件)、顾客反馈意见、技术交流文件、用户服务记录、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售后服务记录台帐、各种厂内转接通知。

第三条 生产管理部负责产前计划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编制、生产的组织和调度,确保按时交货。

第四条 技术部对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部分,要通过顾客服务部与客户取得联系,征得客户同意后方能做出更改。

第五条 计检部负责产品制造全过程的检测和试验,确保产品符合合同条款和检验大纲要求,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第六条 各营销部门要站在顾客立场上,本着为顾客负责,为公司产品质量负责的态度,协调计检人员严把质量关,做到不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不出厂。

第七条 仓储部负责成品设备的包装和发货,确保包装质量和货运安全。

第八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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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
高伟
助理手机:18611753046
常驻地:湖北省-黄冈
性别:
年龄:77岁
授课年限:未知年
擅长领域:公司治理、
授课费用:9500元/天(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