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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传播特殊疾病

发布日期:2016-03-17 16:51:03 浏览次数:1054

另一个2006年8月发生的案例是富士康是否是血汗工厂的报道。显然,这一案例的主角与前面几个案例的当事企业没有可比性:前面几个在大陆有一定的亲和力,城市白领已经耳熟能详,产品品牌直接面对消费者等。但是我们可以比较的是面对类似的品牌危机,如果采取相反的的危机管理策略将给企业带来怎样的后果!

因不满有关富士康员工超时加班的报道,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鸿海旗下子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提出总额3000万元索赔,并要求法院查封两记者的个人财产。

一时间,事件本身与事件背后的话题在新闻界和法律界犹如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至今余震延续,牵动了各方的关注,牵动了无数业界的神经。

6月15日,《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刊发之后,被数十家网站转载。此前一天,国内门户网站转载了英国《星期日邮报》的文章《苹果中国代工厂探秘:女工日工作15小时月薪300》,该文章就是以富士康工厂为背景所撰写的。一些网站将该报的标题加上了“血汗工厂”、“黑幕”等字眼。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作为富士康企业高层能够有的感受与思考,他们对那样一篇报道,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毫无疑义是感觉受到了“诋毁”,充满极大的愤怒。愤怒之余,便寻求办法,来应对这一品牌危机。

一是起诉媒体记者(曾经采取过的策略)。那一次,他们尝到了甜头,获得了局部胜利。2004年,鸿海曾因一篇报道,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请,“假扣押”了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的个人财产,同时向其个人索赔3000万元新台币。后在媒体的联合干预下,该集团总裁郭台铭与台湾《工商时报》及记者达成和解。而更直接的结果是,记者在饱受压力之下寻求和解,富士康公司居高临下,占尽优势与记者达成了和解(参见网络关于旷文琪的介绍)。企业认为自己已经研究透了法律程序,这促使他们再来一次,胸有成竹地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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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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