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通常都不是难缠的主儿,无论经济学家如何去假设他们是理性的经济人,实际上他们还是情感动物,他们的判断标准往往就是单一的,一个作风脚踏实地的企业和其对公众的坦白,往往就能给公众以安慰。公众在情感上接受的是真诚的态度,这有些时候甚于他们对产品的要求。
当然绝对不是说一发生什么事情马上就冲出去向公众坦白从宽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关键在于阐明真话对公众心理影响的事实,为决策选择的可能性提供铺垫。
这里仅仅讨论的是,当行业内部潜规则被以某种产品为反面典型而曝光时,尤其事件中存在恶意竞争的迹象时,真相的公布往往是极有意义的。
公众先前往往并不知道这种行业潜规则的存在,以为是被曝光企业一家一户的问题。如果企业不出来澄清,相当于自己承担了整个行业的罪责,竞争对手估计得乐死。与其如此,不如把真相公布,一方面将公众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开,他们的关注点会立即转到对行业的质问上,这是愤怒导向的策略,相当于将来势凶猛的洪水分流。这样的决定需要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勇气,却未必不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明智。因为如果这样的行业潜规则并不是致命的,公众在关注过后就会冷淡下来。再说,整个行业都如此,更多的时候公众只能无奈地作罢,当无可选择的时候人们并不具备挑剔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