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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社保法、劳动仲裁法综合问题

  • 发布日期:2015-09-07
  • 浏览次数:564
  • 所属领域:合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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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对策
(一)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用人单位要充分重视这个“立法权”。
1、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如何理解“强制性”规定
3、高度重视劳动合同语言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4、量身定制,解决用人单位担心的问题
(二)劳动合同管理中如何应对问题员工及降职减薪的法律风险
1、问题员工降职减薪典型案例分析
(1)常见错误
(2)解决方案
2、降职减薪的法定条件及程序
(三)劳动合同管理中如何应对解雇员工的法律风险
1、典型案例分析
2、解雇员工的法定条件及程序
(1)类型
(2)注意事项
(3)操作规范
(四)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以及风险控制
1、试用期合同
2、合同续签风险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避免双倍工资风险:管理提示及合同条款设计

二、社会保险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剖析
(一)社会保险相关最新立法解读
1、《社会保险法》立法展望,今年年底前将出台。
2、《社会保险法》重点内容解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社会保险相关内容解读。
4、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跨地域转移。
(二)社会保险重点、热点问题
1、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面临的法律风险分析。
2、用人单位如何避免或降低社会保险风险?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异同与互补,如何利用商业保险化解或降低社会保险风险?
4、社会保险争议中劳动争议程序与行政程序的区别及衔接。
5、社会保险争议案件最新动向解析。
6、如何正确处理社会保险争议。
(三)社会保险典型案例解析

三、招聘管理操作实务及风险应对
(一)企业招聘流程分析
(二)人力资源规划――多元化用工
1、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等标准劳动关系用工解读
2、非全日制用工等非标准劳动关系用工解读
3、非劳动关系用工种类及解读
4、多元化用工如何在不同部门中运用
5、多元化用工如何在不同岗位中运用
(三)招聘法律风险分析
1、如何发布一份合法的招聘广告?
2、该审查应聘者哪些个人信息?
3、有必要背景调查吗?
4、先办录用手续还是先体检?
5、录用手续如何办?
6、如何告知岗位的相关情况?
7、该收哪些资料?如何收?
8、如何设计《员工登记表》?
9、录用通知需要发放吗?有风险吗?
10、招聘中需准备哪些文件?
11、大学生三方就业协议效力与劳动合同
12、内部招聘要注意哪些事项?
(四)招聘管理中的法律禁止

四、工资、工时、休假、加班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剖析
(一)工时管理重点、热点、难点及其实务处理与操作
1、工时制度种类、特点及其法律规定和法律要点
2、适用标准工时制度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注意哪些误区
4、如何处理管理人员(高管)、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人员工时问题?
5、企业工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及其实务操作
(二)休息休假管理重点、热点、难点及其实务处理与操作
1、企业职工各类假期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要点
2、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日常管理实务及其处理与操作
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实务及其处理与操作
4、企业职工探亲假、婚丧假管理实务及其处理与操作
5、企业女职工假期管理实务及其处理与操作
6、企业职工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假管理实务及其处理与操作
(三)工资管理重点、热点、难点及其实务处理与操作
1、工资管理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要点
2、企业工资管理的几种常见问题及其实务处理
3、各类工时制加班工资规定和当前部分地区计算加班工资规定
4、有效控制加班工资成本管理及其实务处理与操作

五、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及集体协商代表在规章制度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和劳资谈判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征求意见稿)》简读
(二)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在规章制度制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职工代表选举的法律规定
2、企业是否必须建立工会?如何组建工会?
3、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在规章制度制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4、如何履行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
(三)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及集体协商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
1、什么叫工资集体协商?
2、集体协商代表的推选和集体协商程序
3、职代会、工会及协商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
4、工资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审查、解除和终止
5、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四)劳资谈判技巧
1、什么是劳资谈判?
2、个体谈判与集体谈判
3、职代会、工会及谈判代表在劳资谈判中的地位和作用
4、谈判策略与谈判计划
5、谈判僵局的处理
6、谈判的坚持与妥协
7、谈判协议的签订
8、谈判成功案例分享

六、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解读及劳动争议处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剖析
(一)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解读
1、关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新规定
(1)社会保险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哪类社保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2)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3)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支付工资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加付赔偿金?
2、关于劳动争议主体资格的新规定
(1)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谁是争议的当事人?
(2)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发生劳动争议的,谁是争议的当事人?
(3)劳动仲裁遗漏当事人的,人民法院可否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3、关于特殊用工关系处理的新规定
(1)退休人员返聘发生用工争议的,按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处理?
(2)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停产放长假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的,按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处理?
4、关于加班举证责任的新规定
(1)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由谁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2)用人单位有考勤记录而拒不提供的,需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5、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协议及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的新规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
(2)如何认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6、关于终局裁决认定标准的新规定
(1)一裁终局认定标准的新规定与以往司法实践的认定标准有何不同?
(2)既有终局裁决事项又有非终局裁决事项的仲裁裁决,按非终局裁决还是终局裁决处理?
7、关于仲裁与诉讼相互衔接的新规定
(1)仲裁案件存在哪些事由,仲裁机构逾期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2)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不服终局裁决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3)用人单位不服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可否再提出上诉?
(4)劳动者依法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就劳动争议事项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还是先申请仲裁?
(5)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可否裁定中止执行?
  (二)劳动争议难点、热点问题剖析
1、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中国内地就业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直接招用中国雇员的用工关系如何处理?
2、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与新用人单位产生的用工关系如何处理?
3、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押由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的劳动者取得的岗位资格证书?
4、劳动者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其他单位就业取得劳动报酬的,原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劳动关系恢复时止本人的劳动报酬?
5、劳动者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一方未提前30日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对方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6、案例分析: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劳动者第一次申请仲裁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只要求支付“三期”待遇,半年后却第二次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劳动关系恢复之日止的工资损失?该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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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硕南
梁硕南
助理手机:18611753046
常驻地:广东省-深圳
性别:
年龄:62岁
授课年限:未知年
擅长领域:招聘管理、
授课费用: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