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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最新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与应对

  • 发布日期:2015-09-07
  • 浏览次数:646
  • 所属领域:合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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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深圳市最新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及企业应对
(一)最新工资支付条例对原条例作了哪些重要修改?
(二)新条例中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与原条例的“标准工资”有何不同”?
(三)新条例对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如何规定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可否约定?可否约定奖金、补贴、津贴不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一致时,如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五)新条例关于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的工资支付与原条例有何不同?
(六)法定节假日、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病假、工伤期等各种假期如何支付工资。
(七)新条例对最低工资的调整是如何规定的?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时,用人单位是否一定要跟着调整员工的工资?
(八)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最低工资的定义及其范围
(九)克扣工资、拖欠工资的理解与适用
(十)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十一)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十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十三)违反工资支付法规的法律责任
……
【问题研讨】
1、如何约定和确认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2、最低工资是否包括房补和伙食补贴?
3、企业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违纪罚款和过错赔偿款是否属于克扣工资?
4、用人单位扣除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抚养费、违纪罚款和过错赔偿款后的月工资余额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工资的重要规定及企业应对
(一)关于工资约定不明如何处理的新规定
(二)关于试用期工资标准及违法约定试用期工资的法律责任新规定
(三)关于劳动合同无效时工资支付的新规定
(四)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及其法律责任的新规定
(五)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的新规定
(六)关于劳务派遣劳动报酬标准的新规定
(七)关于非全日用工工资支付的新规定
(八)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工资支付的新规定
【问题研讨】
1、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否通过仲裁和诉讼主张加付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否通过仲裁和诉讼主张加付50%-100%的赔偿金?

三、工时、休假的法律规定及企业应对
(一)有关工时制度的法律规定及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工时制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或岗位应否办理报批手续?向哪个部门申请办理?
(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等各类假期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
(四)非国有企业员工是否享受探亲假?司法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因探亲待遇引起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五)什么是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按连续工作时间计算还是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是否计为连续工作时间或累计工作时间?
(六)年休假如何计算和起算?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是否计入年休假假期?
(七)用人单位如何计算新进职工年休假天数?职工可否在不同单位之间重复享受年休假待遇?用人单位如何确认新进职工已在原单位享受年休假待遇?
(八)用人单位如何合理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不同意用人单位的年休假安排怎么办?
(九)年休假工资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本人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如何支付职工工资?
(十)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如何计算其年休假工资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十一)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给予职工年休假工资报酬有何法律后果?
(十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休未休年休假如何计算?
【问题研讨】
1、用人单位能否先安排休假后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从而避免三倍工资的支付?
2、年休假工资支付与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支付有何不同?

四、加班工资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透析
(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应否支付加班工资?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否支付加班工资?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三)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应否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四)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3倍工资还是4倍工资?
(五)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可否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六)加班工资的追诉时限是多长时间?是六十天、一年、二年或者更长时间?
(七)考勤记录没有员工签名确认,可否作为计算员工工作时间的依据?
(八)如何设计工资结构可以合法合理减少支付加班费?
(九)如何记录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司机等特殊人员的考勤以有效控制加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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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硕南
梁硕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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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地:广东省-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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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62岁
授课年限:未知年
擅长领域:招聘管理、
授课费用: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