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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市场营销情报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07-03 17:22:07 浏览次数:1596

第一条情报报告义务业务人员应对“客户情报报告书”的各个项目深人理解,及时搜集有效情报并向上级报告。

第二条报告的种类与方法(1)   日常报告:当面口述。(2)   紧急报告:当面口述或电话。(3)   定期报告:依照“客户情报报告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客户的级别分类 按照客户的信用状况,将其分为三个等级:

(1)  甲等级:较佳的信用状态。

(2 )乙等级:普通的信用状态。

(3)丙等级:信用状况较差。主要包括以下七类:

_中间批发商。

•尚欠账款(达50万元以上)并为甲等级以外的公司。

•尚欠账款达20万元或以下的公司。

•有信用问题前例的公司。

•业界评判不佳的公司。

•新开发顾客。

甲等级“业界的一流公司”及乙等级“大多数的优良客户”不由业务人员来做判断,而 由营业主管来进行分级。指定以外的顾客均应被列为丙等级。

第四条定期报告

⑴业务员依照甲、乙、丙各等级的分类,及“客户情报报告书”向主管人员定期报告。

(2)  定期报告的时间规定为:

•甲等级:每半年报告一次。

•乙等级:每季度报告一次。

•丙等级:每月报告一次。

第五条日常报告

以“客户情报报告书”的各项准则实行。

第六条紧急报告

拒付或支票的延期要求等紧急情报,依据情况尽可能以最迅速的方法向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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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名春
廖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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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地:北京市-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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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68岁
授课年限:未知年
擅长领域:易经、道经、国学应用
授课费用:20元/天(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