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
避免人员的疏忽而导致不良的影响,使全体员工重视质量管理,确实为提髙产品质 量、降低成本而努力。
第二条范围 ⑴工作检査
(2) 生产操作检查
(3) 自主检查
(4) 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査
(5) 质量保管检査
(6) 设备维护检査
(7) 厂房安全卫生检査
(8) 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者 第三条检查的频率
依检査范围的类别,以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
第四条检查的项目 依检査范围的类别而定,详如实施要点。
第五条检查资料的回馈
要转告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
第六条实施单位 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七条实施要点
(1) 工作检查
①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
②频率:
正常时每周1次,每次2〜3人,但至少每月一次;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1次,至其熟 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
(2) 自主检查
频率对每个检査站每2〜3天检查一次,并视情况调整。
(3) 协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査:
质量管理部成品部会同有关单位人员,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原料供应商、加 工厂商^
(4) 质量保管检査
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
频率:每周1次.
质量保管检査表。
(5) 设备维护检査
频率:每周2次,每次2〜3个设备。
(6) 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频率:每周1次。
第八条本制度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