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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划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7-21 17:41:07 浏览次数:1314

第三十九条营销部门应客户要求必须估回旧货时,应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事 先请示核准后,才能办理估回旧货手续。旧货估回时,应立即填制“人库单”,同时在备注 栏内注明“旧货估回”等字样,呈请签准后,向仓储部办理产品进仓。仓储人员应依“人库 单”上所载的内容,办理签收人账。

第四十条营销部门在销售产品时遇有销货退回情形发生时,应立即填制“入库单”, 同时在备注栏内注明“销货退回”字样,呈请签准后,向仓储部办理货物进仓。仓储人员应 立即详细检查,如无毁损或附件短少情形者,应立即在“入库单”上予以签收,并登人“登记 簿”;如产品经仓储人员检查发现有毁损或附件短少情形时,应立即依实际验收的情形另 行填制“产品毁损赔偿明细单”,交由原持产品人签认。

第四十一条产品经出货后,如系耗用品,则领货人应填具“耗用领用单”,并依“权责 划分办法”规定呈报核准后,交仓管单位凭以销账。

第四十二条营销部门在填制销货报告时,不得有漏填型号的事情发生。凡未经出 货,营销部门不得擅自虚开发票。如因实际需要,应由该笔交易的经办人事先书面呈所属 副总经理核准后,方能先行开立发票,而该书面报告应随同销货报告转送仓储部保管,如 未附送书面报告者,一律不予核计实绩。

第四十三条仓储人员应每日根据销货报告分别销账,不得误销或漏销。

第四十四条库存产品如因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有所毁损或待料时,仓储人员应填 具“产品送修单”述明缺件或故障情形,连同产品送有关部门修护。

第四十五条仓储人员应于每日自行清点所经管的产品,并应于每周末及每月底当 天清点后,填制“产品存货月报表”报送仓储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仓储部在核 对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呈报迄上月底止全公司“产品存货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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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涵兮
邓涵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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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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