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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及筹划暨企业所得税汇缴实务疑

  • 发布日期:2015-09-17
  • 浏览次数:536
  • 所属领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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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课程背景

2014年将称得上企业所得税发展史上的改革年,这一年完善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全面修订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仅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处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更为重要的是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原来的16张表增加到41张表!

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历来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点,也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难点,稍有操作不慎,不是多交税款就是少交税款,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不得的慎重对待!

税会差异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历来是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考试的重点和难点,但又不得不面对,确实是令许多财务人员头通的事情!

企业所得税计税复杂,税率高达25%,历来是企业偷漏税的重灾区,也是税务筹划的重点,能合法地少交企业所得税,也确实是许多老板和财务人员令人神往的事情!

培训收益

了解最新税收政策的出台背景和亮点;

准确领会最新文件精神,准确进行税务处理;

梳理所有的税会差异,准确进行纳税调整

学习最新的申报表的填报,正确填报41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学习和掌握所得税准则的精髓;

了解企业所得税主要的税务筹划思路。

培训对象

企业的老板、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企业财务人员、企业办税人员、咨询机构专业人员

培训形式

讲授、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等

培训时间

定于 年 月 日,培训时间2天,培训时间不少于6标准课时

培训大纲

一、2014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

(一) 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二) 固定资产折旧的最新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三)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最新税务处理(财税(2014) 75号)

(四) 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五)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2号)

(六) 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财税(2013)117、118号)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

(一)修订背景

(二)表格变化

(三)41张表的具体填报技巧及注意事项

附送:最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开发软件

三、主要税会差异

(一)收入确认差异

1. 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差异

2.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差异

3. 让渡资产收入确认的差异

4. 视同销售和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差异

5. 营业外收入确认的差异

6. 政府补助确认的差异

7. 案例分析:企业将会计收入调整为税法收入

(二)成本费用列支的差异

1. 工资、职工福利费支出的差异

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差异

3.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差异

4. 业务招待费支出的差异

5. 捐赠、赞助和利息支出的差异

6. 社保和保险支出的差异

7. 营业外支出的差异

8. 案例分析:企业将会计支出调整为税法支出

(三)资产处理的差异

1. 存货初始、后续、期末计量的差异

2. 固定资产初始、后续、期末计量的差异

3. 无形资产初始、后续、期末计量的差异

4. 长期待摊费用初始、后续、期末计量的差异

5. 资产准备和损失计量的差异

6. 案例分析:企业将会计对资产的计量金额调整为税法允许列支金额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和特点

(二)税务筹划的技术

1、 免税技术

2、 分拆技术

3、 退免税技术

4、 税率差异技术

5、 延期纳税技术

6、 迁移技术

(三)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思路和方法

1、 利用税收优惠

2、 用足政策空间

3、 利用关联交易

4、 其他思路和方法

五、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准则讲解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六、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疑难问题探析

(一)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二)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三)开办费能否在开始生产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

(四)预估、预提的成本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五)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六)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七)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八)纳税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否弥补?

(十)企业支付的劳务费如何税前扣除?

(十一)员工年终聚餐费可否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十二)企业用实务资产对外投资缺乏缴税资金可否免除纳税义务?

(十三)售价明显偏低和正当理由如何把握?

(十四)以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应如何确认销售收入?

(十五)老板办公室的字画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十六)老板的MBA学费可否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

[讲师简介]

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中国讲师500强讲师。

北京西燕三林集团管委会委员,北京中天伟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任职于中税税务代理公司房地产部和中税咨询集团税务总监。

曾参与2005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国企监事会某办事处对央企的监督检查和201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自查辅导。为雅戈尔、松下电器、辽宁省工商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华侨城、中化方兴、中国中建地产、大连万达等知名企业和众多“二次创业”阶段的民营企业提供税务鉴证、税务培训、税务咨询、税务代理、税务自查辅导等各项税务服务。

曾参与某省财政部门组织的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大检查,参与市地税局组织的土地增值税和环境税的专题调研。2012年被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聘任为财税授课专家。曾在中国税务报发表和中国税务师杂志上发表《借壳上市企业重组涉税问题辨析》、《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如何落实》、《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的税务处理》、《营改增对节能服务产业的影响》等论文。2014年2月10日就如何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和执行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77号公告接受中国税务报记者专访。

早年曾某国有商业银行、地税稽查部门任职,熟悉银行和税务稽查业务,从事税务顾问和税务咨询实务工作多年,对企业税务风险管控有较多的接触和较深的研究,2010年11月曾为中建地产讲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操作”、2013年5月曾为江苏、安徽等省航天信息公司讲授“企业税务筹划实务”、2014年8月曾为建行湖南省分行讲授“中国税制改革方向与银行业应对策略”、2013年12月曾为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和2014年4月航天信息集团讲授“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税务稽查实务”、中信地产讲授“棚户区改造税务筹划”、某市地税局讲授“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要点”、2014年9月曾为华北电力讲授“税收与新企业会计准则”、2014年10月曾为广东佛山国税讲授“税务稽查工作要点和疑难税收政策解析”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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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美
杨继美
助理手机:18611753046
常驻地:上海市-上海
性别:
年龄:57岁
授课年限:未知年
擅长领域:财务咨询、成本控制、财务预算
授课费用:18000元/天(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