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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素质教育,一直是教育界同仁的热点话题。然而,有人却从逻辑概念角度提出“素质教育提法不科学”的观点,认为教育就是教育,节外生枝地提出一个“素质教育”的虚假概念,是不能成立的。诚然,“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提法究竟能不能成立,究竟什么是素质教育,是必须要弄清楚的,否则就根本谈不上实施素质教育了。
我认为,就词语表达概念的逻辑规则而言,“素质教育”的提法是完全可以成立的。因为“素质教育”是“教育”这个属(大)概念的种(小)概念,“素质”是对“教育”的修饰限制,表示“素质教育”是其它各种教育的一种。而“素质”这一概念的内涵是周延的,即它的外延可以包括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的素质,因而“素质”相对于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等这些种概念而言,它又是属概念。形式逻辑中的属概念和种概念虽然不能并列,但两者是完全可以各自独立表述的。所以,表达“素质教育”这个概念的词组,无论在逻辑形式还是概念内涵方面,都没有什么不科学的。要说不科学,“应试教育”的提法才是一个虚假概念。因为“应试”这一概念的内涵是不周延的,它不能成为“教育”的种概念,它与“教育”这个属概念不能构成限制与被限制的关系。再从词义上看,“应试”和“教育”这两个词语的意义没有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比如,我们可以说“教育包括各种素质的教育”,但不能说“教育包括各种应试的教育”。所以“应试教育”提法的逻辑形式及其所表达的概念,都是不能成立的。现行的所谓“应试教育”,其实就是改头换面、换汤不换药的封建科举考试制度。就教书育人的“传道、授业、解惑”的意义而言,教育的根本功能不仅仅是传授书本知识和应付书本知识的考试,而是培养学生具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各种良好素质。所以说,“素质教育”这一提法,准确而全面地体现了教育的本质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