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每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
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X(1土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X(1土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X(1士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人成长率X20%)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