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旭文化网欢迎您会员注册|会员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冯智明>>冯智明观点文章>>文章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三大特点

发布日期:2015-12-12 18:21:12 浏览次数:1177

1月23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官方微博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预计公务员实际增资幅度并不大,人均月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第四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对于“这次公务员涨薪幅度能够达到60%”的报道,李忠表示,这些报道对这次完善工资制度的理解不太准确。

李忠指出,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确立的,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基本工资制度顺利入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也在稳步实施。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领域仍然存在工资结构不合理、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不健全、工资差距调控机制不完善、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普遍相对偏低等突出矛盾和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李忠表示,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有三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1、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实行退休费制度,个人是不用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统帐结合的制度,要实行个人缴费。但是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中没有考虑个人缴费的因素,而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已经多年没有调整,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国家决定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2、重在优化工资结构

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三部分组成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这三部分应该说发挥着不同的职能作用。按照工资不同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资结构应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而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基本工资没有调整标准,在工资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形成了不尽合理的工资结构,这不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工资的作用,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有两个途径:一是逐步提高基本工资的标准;二是将部分津贴补贴或者绩效工资纳入到基本工资里面。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机关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能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3、进一步体现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近4000万在职人员,有近800万人在乡镇工作,他们长期工作在一线,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相对偏低。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为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至于工资到底涨多少,李忠表示,首先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要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在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要按相同的额度相应减少,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增加。其次,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增加的基本工资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

李忠称:“考虑这些因素,实际增资幅度并不大。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对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这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

公务员加薪,已然成了当前的热点话题之一。

从薪酬管理的视角看,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或是企业等组织,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物价水平的上涨等诸多因素,组织人员的适当加薪,是情理之中的事。为什么公务员加薪却招致如此多的非议呢?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说法,此次公务员加薪更多的是基于以下原因:作为养老保险并轨的适当补给;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基层公务员工资偏低等等。看上去这些都足以作为此次公务员加薪的理由,但人们却并不支持此种解释。比如,社会呼吁了多年的养老金并轨,是一种缩小差距、体现平等的诉求,可以说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并轨”的要义是体现平等,而加薪的表象又恢复了原来的不平等。

其实,若仅仅是公开透明的工资增长,无可厚非。可是如何解决公务员的下列问题:灰色收入问题;以权谋私问题;住房及医疗等优厚的隐性福利问题等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为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供版权证明,我们将立即删除!

评论(共0条评论)

匿名

验证码

评论

暂无评论!
冯智明
冯智明
助理手机:18611753046
常驻地:上海市-上海
性别:
年龄:46岁
授课年限:14年
擅长领域:非人力资源、招聘管理、职业生涯
授课费用: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