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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操作实务

  • 发布日期:2015-08-23
  • 浏览次数:685
  • 所属领域: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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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一、“营改增”历史概述 
1、增值税在世界范围内适用的演变。 
2. 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和“营改增”演变
3. “营改增”的将来发展方向
4.目前增值税征税范围 
5. “营改增”后的营业税税目 
6.“营改增”的意义 
二、“营改增”的一般规定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增值税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二)应税服务
1.应税服务的具体构成
2. 提供应税服务
①概念
②提供应税服务的征税范围、免税
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三) 税率和征收率
1. 税率
2. 征收率
3. 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
①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
②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③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④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简易计税方法
3. 代扣扣缴增值税
(五) 销售额
1. 销售额的概念
2. 混业经营、兼营、混合销售
3.. 税务机关有权确定销售额的情形及方法
4.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的处理
5. 以折扣方式提供应税服务
(六)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1.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
2. 增值税纳税地点
3. 增值税纳税期限
三、增值税的特殊规定
1. 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3.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适用政策
①进项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认定
③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四、税收优惠政策
1.免征增值税项目
①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②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③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2.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
①融资租赁业务
3.增值税起征点
五、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一)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2.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以下称港澳台运输服务)
3.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程租服务 
4. 免抵退税、免退税
(二)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六.征收管理
1.发票使用
2.税控系统
3.增值税申报表填列
4.免抵退申报
5.总、分支机构规定
七.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企业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①会计科目的设置
②购买应税服务、应税劳务、货物的进项税额
③提供应税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销项税额
④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⑤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递减增值税额的处理
⑥进项税额转出
⑦跨境提供应税服务的账务处理
⑧试点初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
⑨取得过度性财政扶持资金的处理
⑩月终未交和多交增值税的结转、实际缴纳增值税的处理
2.小规模企业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①会计科目的设置
②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递减增值税额的处理
③跨境提供应税服务的账务处理
④月末未交、实际缴纳增值税的处理
八.增值税相关申报表
1.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列
2.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列
3. 免抵退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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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复法
宋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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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54岁
授课年限:未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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