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智广告集团董事长、亚洲首席传媒董事长和总经理。
2002年末,重新返回宏智广告集团,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2001至2002年度,为阳光卫视创造的广告销售额超过了10000万元人民币。2001年初,加盟阳光卫视担任阳光文化网络电视公司副总裁、联席运营总裁及广告总监。2000年,洪福广告成为阳光卫视在内地的广告销售代理。
1999年度,宏智广告的经营业绩位居我国本土广告公司前三名之列,同时位居我国民营广告公司的首位。 在经营业绩不断提升的同时,还广泛地构建各类战略合作伙伴关系。1998年,姜强先生与台湾资深广告人、前首任盛世长城(中国)公司总经理李传屏在北京合资成立福记沟通事业集团。1994年,创办山东宏智广告公司;仅仅经过3年时间的发展,宏智广告已经位居山东省广告公司前五强之列。1992年,创立了山东宏智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