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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赔付

发布日期:2015-07-08 10:21:07 浏览次数:997

第一条就诊医院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应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诊。被保险人在出差期间患病,应在当地县(区)以上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就诊。

第二条赔付标准(1)医疗保险赔付

①门诊治疗的赔付标准

o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每天只限报一次,每次按85%的比例赔付,每天

最髙赔付额以300元为限。

o因意外伤害的门诊治疗费用(不包括药品费)全部赔付,并且每天无最高限额。

o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门诊治疗的药品费用,按100%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赔偿额以

300元为限。

o检查费。

o除急诊外,单项检査费超过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o孕妇围产期检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付。正常妊娠者,以500元为限;异常妊娠者,以800元为限。

o因疾病门诊的手术费按85%赔付,每天无最高赔偿额的限制。

②住院治疗(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需)的赔付标准

o药品费:(按政府医疗主管机关规定的自费药品除夕卜)赔付95%。

o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输氧费以及敷料费赔付95%。

o住院床位费:以每人每天不超过40元为限,

o检查费:除急症外,单项检查费超过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

同意。

o分娩费:按实际支出的85%赔付。正常分娩者以3000元为限;难产者最髙以4000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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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辉
周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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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地:江苏省-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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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48岁
授课年限:19年
擅长领域:执行力、领导力、战略规划
授课费用:14000元/天(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