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背景:
1986年至今先后任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领导的广大律师事务所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的最高荣誉——“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并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评为“全国十佳律师事务所”之一。
从业以来,获得过律师行业所有最高荣誉,并担任许多重要社会职务,包括:1995年7月,在全国律师第三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十三位常务理事之一;1996年5月,1999年5月连续被选为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1995年,被评为广东省首届“十佳”律师;199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1998年,获中国“十佳”提名并再次评为全国优秀律师;2001年5月,被评为首届广东省优秀青年卫士;2002年11月,当选为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2005年,当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2004年1月,被聘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并任召集人;1998年至今,担任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5年3月被聘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国内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