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们曾经给福建一家企业做咨询。一到企业,维修部经理就问了一个类似的问题。维修部门有2个员工,一个技术水平很高,遇到问题手到病除,但做事情讲价钱,非常不配合;而另外一个技术水平不高,遇到问题经常解决不了,但是很敬业,很努力。他问我到底该奖励谁,提拔谁?
看来,要解决发奖金的标准问题,就要回答“到底是按照行为发奖金,还是按照结果发奖金”这个问题。
各有各的道理
到底要按照哪个指标发奖金呢?这个问题一直是有争议的。按照行为发奖金的支持者认为:被考核者自身是可以控制自己行为的,发奖金本身是为了激励和提高,考核指标当然要当事人自己100%可控。比如说销售额,这个指标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国家政策、产品交货周期、定价、产品质量等等。对于销售人员来说,销售额本身不可控,所以需要按照行为来发奖金,奖励那些工作积极主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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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结果来发奖金的支持者认为:好的行为不一定有好的结果。行为态度本身就是为了产生一个良好的结果。如果没有好的结果,这个好的行为态度往往是没有意义的。经常有这样的情况,非常积极主动地做了一件坏事,从行为上讲是很好的,但是结果却不好,也就是存在问题了。当他积极主动做了一件坏事的时候,如果我们按照行为发,那我们就要奖励他,如果我们按照结果发,我们就应该惩罚他。我个人认为,应该以结果为导向发奖金。
这两种看法似乎都有道理,那么到底应该按照行为还是按照结果来发奖金呢?我们先来看看按照行为或者按照结果来发奖金的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