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为还是按照结果设定标准发奖金,各有各的道理,有时候谁也说服不了谁,老板、经理人也经常会为这个问题苦恼。因为结果有时候不可控,而行为可控,但行为好结果不一定好。最好是行为也好,结果也好,但是,十全十美的事情是很难得的,到底该怎么办?我们先看看行为标准与结果标准的优点和缺点。
行为标准与结果标准的优缺点(1)
被考核者可以控制自我的行为。也就是说,一个人对最终的结果不一定控制得住,但他至少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销售人员虽然无法100%地控制住销售额,但他至少可以控制自己是否积极努力。这也是行为指标最重要的一个优点。如果是按照行为来发奖金,就会减少很多扯皮的现象,因为它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如果能真正很好地评价一个人的行为态度的话,员工对考核结果,对于按此结果来发的奖金的接受程度是比较高的。
但是,对行为的评估是非常不容易的。很多企业在运用行为指标评估时,其结果往往遭受异议。因为行为指标考核必须是看得见的时候,他有这个行为你才知道。如果你不知道这件事,这个行为你是发现不了的。另外,同样的行为在不同人眼里认知度是不同的。比如:看到一个人为领导提公文包,有些人会认为这个人是在拍领导的马屁,而有些人却会认为这个人善于创造和领导沟通的机会;看到一个人和自由市场的小商贩讨价还价,有人会认为这个人斤斤计较,而有些人会认为这个人很有原则。再者,有些人善于在领导面前表现自我,他的行为考核结果肯定会好;而有些人不善于表现,那他的考核结果就会比较差。最后,行为指标的评价同时还会受到经理人性格的影响,如果某部门的负责人是一个性格比较温和的人,他打的分肯定会高一点,另一部门的负责人如果是一个很严厉的人,打的分会低一点。虽然说行为指标在全公司可以用一套标准考核,但是对这个标准和尺度的把握很难做到所有人都一致。如果是一个人评估所有的人问题还不大,在企业中,问题就出在了不同的人评价不同的人。这些不同的人之间会互相比较,从这一点上来说,按照行为指标发奖金不容易操作。